食品包裝袋的檢驗標準主要包括以下幾點:
油墨安全性:
1.印刷要求:食品包裝袋上的印刷圖案不能過于花哨,且須使用專門的、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油墨,以避免油墨中的有害物質遷移到食品中,危害消費者健康。
材料耐熱性:
2.加熱溫度標注:對于可加熱的食品包裝袋,須明確標明其可承受的加熱溫度,以確保在加熱過程中不會因溫度過高而釋放有害物質。
材料可降解性:
環保要求:部分食品包裝袋選用可降解材料,以減少對環境的污染。對于這類包裝袋,需檢驗其降解性能是否符合相關環保標準。
3.包裝材料安全性:
全面考慮:凡是食品可能接觸到的材料,包括塑料袋、紙袋、罐頭內的涂層、容器蓋子、開口處的密封材料等,均需符合食品安全標準,不得含有對人體有害的物質。
4.包裝形式合理性:
適應性要求:食品包裝袋的形式應與所包裝食品的特性相適應。例如,瓜果蔬菜宜采用硬紙箱包裝以保護其新鮮度;肉類則可采用冷凍、真空或含氣等包裝形式以延長保質期。
5.附加規定:
特定要求:在某些國家或地區,食品包裝袋還需符合特定的法規要求,如禁止使用膠帶封箱等,以確保包裝的安全性和合規性。
食品包裝袋耐壓性能:
袋及內裝物重量負荷要求
<100g200N無滲漏,不破裂
100-400g400N無滲漏,不破裂
400-1000g600N無滲漏,不破裂
合格的食品包裝袋在保護食品的同時,須確保不會對食品造成污染。因此,其衛生性能至關重要,生產過程中須嚴格控制,避免溶劑殘留等問題,以免影響食品的色澤、香氣、口感等食用品質,更要確保不對消費者的健康造成潛在威脅。在追求衛生性能的同時,應傾向于選擇環保材料作為食品包裝袋的原料,這既是對可持續發展戰略的積極響應,也為包裝袋的回收與再利用創造了條件。